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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狼子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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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是如同个大神棍一般虔诚的敬畏天地,拿起酒杯,一敬天,二敬地,三敬斡仁(wo,第四声)。

  又是那个小男孩解释道,“我师尊说大雨将至,游牧一族本就同根同源,应该一起对抗这暴雨倾盆。”

  说罢便扶着他那师傅离开了。

  还是涂克冬的首领,发出嘲讽的大笑,这笑声仿佛蝙蝠的低鸣及其刺耳,“众所周知,我们通古斯大草原,百年来几乎都不怎么下雨,水靠的都是那坎儿井,何来暴雨倾盆。”

  其余部落的首领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我相信萨满大人。”那位可汗说道。

  “纳哈,我知道你信任那位巫师大人,但是凡事都要有根据,不是吗?”

  纳哈继续说道,“所以本汗才让各位哈拉达和长老前来共同商议此事,本汗之所以选择在通古斯草原,便是为了掩人耳目,现在世人都以为我这个新可汗好战,下一个目标必然是朝碌部的步六孤,但他们却不知道,其实这是本汗放出的烟雾弹,都是先祖的智慧,为我们留下来通古斯这样一片净土,本来游牧民族就是地广人稀,如今大雨将至,我等更该同心协力。本汗接到线人的密报,那人的孩子来了。”

  众人皆是一惊,“您说的可是那个人的孩子。”

  纳哈点了点头,“没错。”

  “如此甚好,”一两鬓斑白的古稀老儿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兴奋,“我扶笛有救了,感谢纳哈大汗。”边说还边三叩九跪。

  纳哈赶紧去扶那长老,“拜火长老,快快请起。您的身份可是使不得啊。”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安札河畔的金帐内,歌舞升平。

  金帐内大部分人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唯独一人例外。

  小王爷阿骨打不同别的草原人,他做人做事极其讲究。

  用膳是,做事也是。

  好比吃饭,若说其余人是大快朵颐,那他便是细嚼慢咽。

  换做旁人早就被大骂一声小娘们。

  可无人敢说道他,不论是人前或是人后。

  他的面前摆满了各类的美味佳肴,许多是草原上不常见的,雕花精致,装盘讲究,符合他的性格。

  草原人不注重这些虚的,他们只讲谁更勇猛,谁更凶狠。

  而阿骨打正是连续三届的巴图鲁,他当真无愧于涂克冬——草原第一勇士的血脉。

  所以他们也只能说上一句,“小王爷,您可真讲究。”

  帐中人饮酒吃肉,可阿骨打却摆弄着面前精致的茶盏。

  大辽的人以纳哈他为首,原先还有其余几部,随着时间推移,不断的婚配,繁衍,如今也只剩下所谓的敖敦部纳哈他氏一支嫡系了。

  金庭如今有沐仁部、阿古拉部。

  阿古拉部以涂克冬氏为主,可自从阿骨打的阿扎去世,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就带着一支涂克冬的人去了大辽。

  剩下的大都以阿骨打为尊,但总有几个不听话的试图挑战腾格里的旨意。

  他们最终沦为了没有丝毫尊严的奴隶。

  “蛮族的人已经去了,一群忘了祖先的东西。”

  座下一名大汉许是喝多了,有些上头,觉着燥热,扯下了身上的兽皮。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翰仁与阿米尔汗王决裂,兵败后发誓世世代代不再踏入草原一步,如今关山已断,暴雨将至,他们怕是再也按捺不住那颗野心了。”

  回话的人有着鹰一般犀利的双眼,他喝了一碗马奶酒,金帐里的马奶酒可比别处的好喝多了。

  “部日固德。”

  阿骨打摩挲着手中的茶盏,他望向这个男人,对上他雄鹰一般的眼眸。

  “在,我的汗王。”

  部日固德微微俯下身子,他是涂克冬的的勇士,是受人敬仰的哈拉达,但他更是汗王的子民。

  “我说过不用这样叫,草原一日不统一,我一日不称汗。否则我愧对先祖,愧对腾格里的恩赐。”

  阿骨打说道。

  “听说索伦的草原被烧了。”

  “汉人有句话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认为这并不会影响他们的态度。”

  部日顾德说道。

  “朝碌部的人还真是对得起他们的名字,个个都是犟骨头。”

  先前那名大汉抱怨道,一把搂过来一旁的美人。

  “野火确实烧不净,可若是我再添一把火呢?”

  阿骨打拿起茶壶,看样式是汉人的工艺。

  他慢慢的往茶盏里倒着茶,直到溢出,扔在继续。

  “我的汗王,茶满了。”

  部日顾德提醒道。

  “是啊,茶,满了。”

  阿骨打端起茶盏一饮而尽。

  “我,懂了。”

  部日顾德转身离开,却被阿骨打叫住。

  “还有何吩咐,我的汗王。”

  阿骨打起身,从一旁的侍女那取过一个酒囊,塞到部日顾德的手里。

  “最烈的马奶酒送给真正的勇士。”

  部日顾德接下酒囊。

  阿骨打极少在众人面前饮酒,但这不代表他不会喝酒,相反他的酒量是数一数二的,他举杯大喊,“祭腾格里!”

  众人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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