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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逍遥游李盛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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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衙门八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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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有紧急案情时才能击鼓,县令大人闻声升堂。不过,如果是无缘无故击鼓,则要惩罚击鼓人。

在县衙大门的西边有两块碑刻,上面刻有“诬告加三等”、“越讼杖五十”这些字,也就是说,如果告状的人诬陷别人,就要罪加三等;如果是越级告状,就要先打五十大板。

在八字门的里面还有一个仪门,那是县令举行仪式迎接上级官员的地方,分为中门、东门和西门。中门平时只供县令和上级官员通过,门前有一块巨大的下马石,上级官员来到这个门前,文官下桥,武官下马;东门又称为“生门”或“人门”,供一般人员通过;西门又称为“死门”或“鬼门”,是给死囚犯出入的地方。

方才曹先生这一哭喊,已经引来了许多百姓看热闹,一传十,十传百,这样强抢民女的案件更是闹得沸沸扬扬,就连蓝衣姐姐和绿衣妹妹都知道了这件事。

一路上快马加鞭,不多时,李盛等人就到了县衙,李盛让钱胖子搀扶着曹先生在一旁候着,他则是快步上前,拿起鼓槌就敲起了鸣冤鼓,“咚咚咚……”的急促鼓声引来了许多好事者前来围观,县衙门口很快就聚集了几十个人,守在县衙门口的衙役们见状大吃一惊,连忙拿起水火棍凝神戒备,以免那些围观者发生骚乱。

片刻之后,三班衙役纷纷就位,安成县的县令贾善仁脚步匆匆地从后堂里走了出来,威风八面地坐在大堂中央的桌案之后,拿起惊堂木,“啪……”的一声拍在桌案上,黑着脸,大声喊道:“究竟是何人在外面击鼓鸣冤?速速带上堂来!”

李盛一行人等随即就被带上了公堂,这个大堂很宽敞,在碧海红日的大幅图案下挂着一个写着“明镜高悬”四个大字的牌匾,两旁立着写有“肃静”和“回避”的牌子。大堂的两边分别有东厢房和西厢房,是给县衙的师爷或者衙役们办公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