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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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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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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枝向四面伸展开来。火门令船只向木棉树的河岸边驶去,他要去看一看他的宝藏是否还在。

  火门独自一人上了岸,来到木棉树下,树叶和杂草将这里掩盖得很好,所以他首先挖错了地方,然后再仔细确认后才将宝箱挖了出来,还好,钱财还在。火门将这些金币宝物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几个结实的袋子里,扛上了船,渡河进城。

  雾水城还是老样子,城里的镇泽塔早在几个小时前就出现在他们眼里,向他们发出快要到雾水城了的信号,因为它很高,在金河上的船只十公里外都能看到它的塔尖。到雾水城靠岸进城,投店住宿过了一夜,第二天,火门带着龙珍来到了黄叶客栈。在炊杵镇的时候,黄叶把客栈的钥匙交给了火门,说这房子就留给火门当作城里的居所吧,空着也是空着。火门觉得也行,就答应把这客栈重新装潢一下,如果炊杵镇上生意不好,也可以随时回到雾水城。

  来到黄叶客栈,大门上还有他前些时间刻字留下的痕迹,用钥匙打开了锁后,推开大门,一个天井出现在眼前,天井四周是一圈两层楼的石砖建筑,很多个小门整齐的排列在天井四周,这些都是客房的房门,一楼二楼皆如此,而天井的正前方就是客栈的大厅了。这一幕景象火门是再熟悉不过了,天井中间的小花园,是莲花独自为他跳舞的地方,原来繁花似锦般的花园现在只剩下一堆堆枯枝败叶,那张他俩经常坐在那里唱歌的石凳也已经被这些乱长的藤蔓包裹了起来。火门走过去把藤蔓撩开,石凳上还刻有他和莲花的名字,但是火门只是稍微瞄了一眼,然后就走开了,因为跟着他的龙珍正慢慢地从天井的另一边向他走来。

  “火门,这就是你的家了吗?”龙珍的话说得有点调皮有点调侃。

  “算是吧,我打算重新把它装修一下,你说好吗?”

  “好啊,那就是说这里装修好了就是我们的家了吗?”

  “这是黄叶的家,我们只是住在这里,客栈还是她的,只不过我们可以永久住在这里不要钱而已。”

  “好吧,不过我想我们可能不会永久住在这里,我想你可能也不是一个愿意永久住在这里的人。”龙珍说到。

  “嗯,曾经我是想永久住在这里的,但是迫不得已需要离开,而如今我也想永久住在这里,但还是身不由己需要离开。除非......”火门这时居然想到了小孩子。

  “除非什么?”

  “呃~没什么。”

  “快说!”龙珍两只手卡在了火门的脖子上。

  “你掐死我吧,我就是不说,哈哈...”

  两人开始打情骂俏起来,折腾了一翻,两人索性就在那张刻有火门和莲花名字的石椅上来了一组。

  火门找来了装修工人,吩咐交代完毕,付够了钱。便离开了雾水城,坐船向炊杵镇出发。当晚,投宿在黄叶和她男人的小农庄里,火门把黄叶客栈正在装修的事情给她说了说,说两个月后,客栈就能装修好了,到时你们可以回去验收一下,自己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去办,所以短时间内不会再去雾水城了,火门还将他那木棉树下的钱财交予了黄叶保管。黄叶为火门准备了丰富的大餐,大家又吃了个过瘾。

  第二天,他们早上出发,沿黑水河直上,中午时候便来到了金田村。金田村里没有所谓的客栈,因为这个小村庄,基本上不会有人来这里住宿,就算有人路过此地,也会多走几步去到附近的炊杵镇投宿。所以当初撒恩留在这里的时候是寄宿在一家农户家里,但是当火门来到这家农户家里时,户主告诉他,撒恩在半个月前已经离开了的金田村,而且还欠了农户很多钱。农户说撒恩是自己逃走的,因为他在村里赌钱欠了很多赌债,腿一能动他就跑了。

  火门没想到啊,撒恩这家伙居然没有信守承诺在这里等他,反而还欠了收留他的农户家的钱。没办法,火门帮他还了钱,这是小事,重要的是现在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了。由于撒恩是自己逃走的,所以火门在村里也问不出个线索,无奈,就让他去吧,以后能不能再江湖再见就看缘分了。

  金田村白跑了一趟,不过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撒恩一个大男人,腿已经好了,又有一身不错的武艺,一个人闯荡应该不是问题,弱点就是好赌,好赌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火门感谢了农户这段时间对撒恩的照顾和包容,告别了金田村,回到炊杵镇又住了一夜,第二天,换上了马,直奔金瑞城。一路上马不停蹄,没跑多久,金瑞城那高大的城墙便出现在他们眼前,太阳的光辉照射在金瑞城高大的城墙上,让本来只是灰色石头建成的城墙变成了一堵漫射出乌亮乌亮般金光的城市,好一座金瑞城,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为了能好好欣赏这美景,火门让马儿停了下来,三人慢慢地骑着马朝金瑞城走去。同行的册贡看到这一幕情景激动不已,自己日思夜想的城市就在眼前,而且马上就要进入它。

  火门没看明白册贡为何如此向往金瑞城,便问到:“册贡,你为什么如此想来金瑞城?”

  “因为,听说这里美女很多。”

  “你没有这么肤浅吧,册贡。”龙珍说到。

  “以前我在赤苍国的时候就听说乌金国的金瑞城里全是美女,那里的女人比男人多得多,只要是你去那里就能随便找到女人和你结婚。”

  “你不要这么幼稚好吗,册贡。”龙珍说到。

  “我原来是不信的,但是我在无霜城真的遇到了一个来自金瑞城的美女,他真的很漂亮,我在无霜城的时候天天去找她玩,后面她回金瑞城了,我舍不得她啊,她说只要我去金瑞城找她,她就会嫁给我。”

  “哦,原来是这样,难道你不觉得她是在和你开玩笑的吗?”

  “无所谓了,就算她是开玩笑的,那我来到金瑞城不会只有她一个美女吧?”

  “哦,我明白了,原来你是这样想的,呵呵,高!”龙珍说完看了一眼火门,火门正在用手放在额头上,想遮挡住刺眼的阳光眺望远方的金瑞城。龙珍知道他是在装,因为他们是背对着阳光前行的,根本不存在阳光刺眼的问题。

  当太阳收起它那最后的奢侈的暖阳来点缀金瑞城的时候,他们骑着马来到了金瑞城北门,北门的高端大气应该是他们到过的所有城市里最气派的一个,当然,火门不是第一次到这里,只是龙珍和册贡这两个来自小地方的人对于金瑞城的大气与华丽感到赞叹。

  来到金瑞城里就是到达了此行的终点,根据原先的计划,火门是要以一种逃难移民的身份在城里安个家,然后再在城里打探消息,收集情报,暗中渗透银划组织的势力。所以,首先火门在城里租了处长期的住所,作为他们的家,龙珍是他的妻子,册贡是他的弟弟,这样就算是一家人了。

  在金瑞城里安了家,火门根据那次在避雨洞逼供利耳帮众得出来的信息,在金瑞城里西城区找到了那间带有耳朵记号的房子,利耳帮的老巢。这是一栋普普通通的和金瑞城里大多数人家的房子没什么两样的两层小楼,只是在房门上刻有一个不太明显看起来有些抽象的耳朵形状的图案。火门蹲点在附近观察了两天,这间房子在这两天之内没有任何人进出。难道是那个帮众给了假信息?不过这房门上确实有只耳朵啊,和利耳帮的名字很契合。

  老是在这里守株待兔也不是办法,火门决定另找途径,于是他就把这守株待兔的活交给了册贡来干,让册贡守在耳朵房子附近,看看有没有人进出。火门自己就去城里的各个酒馆,赌馆,妓馆里打探消息。就这样,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在城里的这些娱乐场所里旋了一圈也没发现有什么值得的线索。

  当初在避雨洞清理利耳帮众尸体的时候,火门发现了这些人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帮众的手上都戴有一根用红翡翠串成的手链。当然,火门也把他们的手链脱了下来据为己有了,火门就凭着这手链一直在城中寻找戴有相同手链的人,不过寻得几日也没有看见有人戴有这些红翡翠手链。虽说,金瑞城里戴着手链的人有无数,而且也有人戴着红翡翠手链,不过款式和材质都明显和帮众手上的不一样,而且戴的人也不像是什么利耳帮的人。就在火门打算放弃这条线索来搜寻的时候,在一个完全想不到的场合里,有一个让火门完全想不到的人手上戴着一根和利耳帮众红翡翠手链一模一样的手链。

  今天早上,火门走进了一家赌馆里,一上午他都在赌馆里晃悠,试图找找线索,当然,他自己也玩了几把,手气还不错。玩到中午,肚子有些饿了,就打算先回家吃个饭,因为今早出门时就答应龙珍回家吃饭,龙珍已经在家做好午饭等他回来。从赌馆里出来回到家要经过金瑞城凡宫下面的广场,火门走到广场的时候,看了看守卫在凡宫阶梯下的士兵,就在不经意间,一根红翡翠手链出现在火门的眼里,这款式和颜色和利耳帮的一模一样,它就戴在其中一名卫兵的手上,戴着手链的这只手紧握着长矛,他表情严肃,身姿笔直的站立在广场边上,守卫着通向凡宫的那条又高又长的阶梯。火门感觉既诧异又意外,第一个戴着类似红翡翠手链出现的人居然是乌金国的士兵,难不成这利耳帮的人也混迹在军队里。不过火门一想到这乌金国的国师银划和利耳邦的关系,那这就可以解释了。火门向那名士兵走近了一点,稍微打量了一下这名卫兵,卫兵伸出他那戴着手链的手指着火门骂到:“你干什么?找死吗?快滚!”

  火门更加确认了卫兵那手上的手链是同款,他装作被吓唬害怕的样子逃离了凡宫广场,然后回家吃饭。回到家里,火门把这事跟龙珍说了下,龙珍也告诉他,今天上午她去市场买菜的时候在一家肉铺摊上也看到屠夫手上戴着个红翡翠手链,和利耳帮的手链很像。正说着,册贡回来了,他正好赶上龙珍煮的美味午餐,一开吃就说到:“那房子今天终于有人出来了。”

  “什么情况?仔细说说看。”

  “出来了,有人从那房子出来了,我今天早上过去的时候,才刚到,就看见有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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