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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童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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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我就一普通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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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一倒。

罗平就算是解决了个心腹大患,也没啥必要住在这栋老楼里了。

老筒子楼年份太老。

一到冬天就四处漏风,家里开了暖气都没用。之前早就想换了,被老宅和陈家的事给耽误了,现在全搞定后,罗平也不想再拖。

第二天就让万小福带自己去好几个楼盘转了一圈。

最后挑中了在大月湾的别墅区。算是B市最好的别墅区,四万多一平,很多有身份的人都住在里面。

风景迤逦,安保完善。

适合居家生活。

主要是离罗父复健的医院比较近,以后罗母不用多跑。买下来后,当晚就把两老接了过去住下。

也是缘分。

他刚搬进去第二天,就在晨跑的时候碰上了白爷白疤。他也住在这个小区里,就在离罗平不远的那栋古色古香的中式别墅里。

碰见罗平的时候,他正在遛狗。

牵着几条马犬和高加索,威猛高大。

这种狗是斗狗的人常养的品种,十分凶猛,没有痛觉,一旦咬住了,到死都不会松口。

他俨然成了小区一霸,但凡他遛狗的时候,方圆两百米,没有一个人敢靠近。

罗平有晨跑的习惯。

为了他安危,每天早上都是万小福陪在后面,护其周全。到了这里,也不意外。

所以白疤牵着狗碰上罗平的时候,万小福就在身后。虽然打不过宋元宝,可对付狗不要太轻松。手法绝妙的用石子,让狗泄力后,这几只猛犬都只能耸头搭脑的不敢啃声。

白疤也不介意,将狗交给白麻子后,自己乐呵呵的跟罗平走到了一块道。“早就该来了,住在原先那地方,实在不符合你的身份。”

罗平笑了下,“白爷说笑了,我就一普通人,哪有什么身份。”

“谦虚了不是。听说你最近又做了一些除渣安良的事啊。”

白疤笑意深长的道,“昨晚我的人在招待所里,撞见林天华一众了。听说林澄回来把八十万偷走了,林天华直接报警把儿子告了,他那婆娘知道后护犊子要拿菜刀砍人。几个人在派出所闹了一晚上,现在还没消停。”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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