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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难逃:总裁别贪欢叶若依沈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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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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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艳被宋墨带去参加聚会了,姜艳说,宋墨带她去一次就给她一百万,她不去就是在跟钱作对。

我没办法劝她,宋墨是她的金主,就算不拿这一百万,她都必须得去。可我没想到姜艳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宋墨拿着那一张一百万的支票来找我,我才知道姜艳死了,开性趴的那群富二代不把小姐当人,姜艳又不知道自己怀孕了,那些人活活将她玩死在了那场性趴上,之后报纸上报道出来的新闻不遗余力的戳着她是夜总会小姐的身份不放,将她下身都是血的遗体拿出来大肆批判。

那些网友骂她不知廉耻,死有余辜。就连姜艳的父母在接到我电话的时候,都是一口一个婊子的我跟姜艳。我恨不得撕了那张支票,都不想把它给姜艳的父母。

可是我忍住了,姜艳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赚够钱,让她那对狼心狗肺的父母过上好的生活,让她三个弟弟有书可以读,这一百万是姜艳拿命换回来的。我都还记得姜艳刚来‘十色’的时候,我们挤在一张床上,她说她弟弟成绩特别好,将来是要当大学生的时候,那双水盈盈的眼睛里面闪亮的跟星星一样。

可她眼里的骄傲,却视她为耻辱。我把那张支票给姜艳在北城重点大学读书的弟弟的时候,他拿了支票嘟囔了一句“真是婊子,一条命才值这么点钱。”

这他妈就是姜艳心心念念的弟弟!我当时就红了眼,冲上去扇了他好几个耳光。

“你吃的喝的,还有你能在这里读书,全都是那个婊子给你的!”

周围好多人都看了过来,他脸上挂不住,也不跟我争,骂骂咧咧的走了。

我一个人在路上哭得眼睛都肿了。这世道不给人活路,人心都烂了。

我跟姜艳都是五年前来的北城,我原名叫叶若依,是湖北人,高中毕业之后,养父母要把我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我连夜逃到北城,快要饿死的时候,被夜总会的兰姨给救了,从此改名叫叶清,走进了这个灯红酒绿,繁华奢靡的圈子。

那时候姜艳也刚来这里没多久,我们一起租房住,她长得漂亮,身材也好,在床上也会玩,对客人是来者不拒,什么花样她都能玩,所以在这个圈子里,姜艳的名气很响。

可她命不好,摊上了那样的家庭,她以前特看不起包养这件事,她说包养好比自己跳进茅坑,搅和进去了,以后怎么洗都洗不干净身上那阵味。所以她一直想赚够了钱就回老家找个人嫁了。

可她全家都指望她拿钱,她硬是在这个圈子里熬了五年,然后开始当宋墨的情妇,她脱不了身。她总说我命好,因为我一来就被我们这的老板顾岩看上了。

因为顾岩袒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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